各年级:
根据河南省资助中心工作要求和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)》(校学字〔2023〕39号)、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办法(修订)》(校学字〔2023〕40号)文件要求。现对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本科生综合奖学金人员进行增补和调整。结果公示如下:(见附件)。
公示期11月11日-11月15日,共5个工作日。如有疑问请及时向学院反映。
0371-61913205(民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)
民航学院
2024年1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