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企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校《“海克斯康”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校学字〔2025〕33号)相关规定,经条件初审、现场答辩评审程序,现公布2025年“海克斯康”奖学金考核结果(详见附件)。公示期为(12月12日—12月18日)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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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12月12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