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航学院2019

民航学院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15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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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论文(设计)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、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。为做好我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加强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过程管理,切实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根据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(一)各系要严格按照《郑州航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规定》(校教〔2016〕47号)文件要求,统筹规划,科学合理安排好毕业论文(设计)各项工作。

(二)各系要规范毕业论文(设计)的指导工作,加强学生与指导教师的联系。学生应主动请指导教师指导,指导教师应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问题,并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的全过程进行具体指导。

(三)各系要加强毕业论文(设计)的各环节管理,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,确保毕业论文(设计)按时保质保量完成。要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,杜绝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抄袭和拼凑现象。

(四)毕业论文(设计)“摘要”中应体现论文(设计)的创新点。

二、查重检测与盲审

(一)学校使用“中国知网”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进行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查重检测。上传的毕业论文(设计)电子版(word文档)文件名格式统一设定为“学号_姓名_毕业论文(设计)名称”。

(二)学院原则上于2021年5月7日前完成拟参加答辩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检测工作,并严格按照《郑州航院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检测及处理办法(试行)》(校教〔2014〕33号)执行。

1.当查重检测初检文字复制比R<30%时,视为论文查重检测通过。

2.当初检30%≤R<70%时,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,应由学院通知指导教师和学生修改完善论文后进行复检,复检后R<30%视为检测通过。

3.当初检R≥70%或复检R≥30%时,视为论文查重检测未通过,学生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,成绩按“不及格”处理。

4.优秀毕业论文(设计)的文字复制比必须在20%以下。

(三)学院查重检测完成后,学校将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论文(设计)进行盲审,具体要求按照《郑州航院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管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9〕30号)执行。

三、答辩与成绩录入

(一)学院按照《郑州航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规定》(校教〔2016〕47号)文件要求,严格审查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资格,对达不到答辩要求的学生,严格执行不得参加答辩的规定。

(二)在抽检盲审结果公布之前,被抽检论文不得参加答辩。盲审未通过者,不得参加本届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。

(三)学院于2021年5月2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信息录入,学校将组织专家随机抽查学院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。

(四)各系评定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应从严掌握,成绩分布合理。其中成绩优秀率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5%,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率不低于毕业生总数的5%,二次答辩成绩合格但未达到中等者,不授予学士学位;二次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延长学制或以结业处理。

(五)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结束后,各系要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:

1.各系须于2021年5月31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全部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的录入

2.各系撰写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分析报告,于2021年6月11日之前报送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。

3.各系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相关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存档组织工作,其中电子版材料包括:(1)开题报告;(2)毕业论文(设计)正稿;(3)查重报告单(简洁版);纸质版材料包括:(1)开题报告(成绩、指导教师意见、专业负责人意见需填写完毕);(2)毕业论文(设计)正稿;(3)查重报告单(简洁版);(4)质量评价表。作为毕业论文(设计)正稿的一部分,如设计说明书、图纸等材料,也一并存档。

民航学院

2021年3月15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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