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《郑州航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[2023]3号)、《民航学院交通运输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实施细则》,学院决定开展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1.2024年7月5日上午10:30,在学院会议室(06A516)召开2023级专业实践方案研讨会,2023级全体研究生导师参加。
2.2024年7月5日上午11:30,在学院会议室(06A516)召开2023级专业实践动员会,2023级全体研究生参加。
3.研究生须在专业实践开始前,提交《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科学研究安全管理申请表》《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计划表》(纸质版)及《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安排统计表》(电子版)至学院学科办审核;审核通过后,购买岗位实践期间人身保险或其他意外保险(不少于6个月),提交保险单至学院学科办备案,实践结束凭发票由学院统一报销。
4.研究生须在2024年8月至2025年12月之间按计划执行专业实践。
5.研究生在岗位实践期间要定期填写《民航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岗位实践工作周志》,定期向导师进行工作汇报。
6.研究生在专业实践结束后及时提交《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总结报告》《民航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岗位实践工作周志》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单位意见反馈表》及符合毕业要求的科研实践成果等材料至学科办审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