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:
为了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开展民航学院2021-2022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生评定工作,现将民航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公布如下(见附件)。
公示期为9月16日——9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应。
监督电话:
民航学院分团委办公室:0371-61913205
民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:0371-61913205
民航学院
2021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