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年级:
依照国家有关文件,根据《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办法》,严格按照我院困难生认定实施细则的要求,各年级评选出2021-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生,现予以公示,详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9月16日——9月22日,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应。
监督电话:
民航学院分团委办公室:0371-61913205
民航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:0371-61913205
民航学院
2021年9月16日